欠钱是否可以查封房子?
别人欠了我钱一直拖着不还,我听说在某些情况下能让法院查封对方房子,我想知道到底在什么情况下才可以这样做呢?是只要对方不还钱就能查封,还是有其他条件?我该怎么通过合法途径来维护自己权益,让对方还钱并看看能不能查封其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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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债务纠纷中,满足一定条件时,欠钱是可以查封房子的。 首先,当债务人存在恶意转移或变卖房产以逃避债务的行为时,为了保障债权人的权益,经过法定程序,是能够查封房子的。比如债务人明明有钱却把房子卖掉想赖账,这种情况就可能被查封。 其次,如果债权人申请财产保全,并且经过法院审查符合条件后,人民法院有权对相关房产进行查封。《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六条规定,财产保全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人民法院保全财产后,应当立即通知被保全财产的人。财产保全就是为了防止债务人在诉讼过程中转移财产,保证将来判决能够得到执行。 再者,如果债权人取得了生效的法律文书(比如法院的判决书),但债务人未能遵照执行义务,在债权人申请强制执行之后仍未履行的,人民法院也可依职权对债务人的房产实施查封。《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 最后,在执行程序中,若债务人暂时无法履行债务或缺乏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人民法院亦可依法对其房产进行查封。 不过要注意,法院在查封房子时会依法依规进行,保障各方合法权益。而且查封并不一定就会直接处置房子,只是限制其交易等行为。相关概念:(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 强制执行: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量,根据发生法律效力文书明确具体的执行内容,强制民事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以保证权利人的权利得以实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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