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保全了债务人的房子,法院会抓人吗?


在民间借贷纠纷中,申请保全债务人的房子后,法院是否会抓人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财产保全。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在民间借贷案件里,债权人申请保全债务人的房子,就是为了防止债务人在诉讼期间转移房产,确保将来胜诉后能顺利实现债权,这是一种合法的保障债权的手段。 通常情况下,仅仅是保全了债务人的房子,法院是不会抓人的。因为财产保全只是针对财产的一种措施,不涉及对债务人的人身限制。但是,如果债务人存在一些妨碍民事诉讼的行为,法院就有可能采取司法拘留等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二)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四)对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加人、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协助执行的人,进行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五)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六)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 也就是说,如果债务人在房子被保全后,故意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该被保全的房子,或者拒不履行法院生效的判决、裁定,法院就有权根据情节轻重对其进行罚款、拘留。如果情节严重,还可能会被追究刑事责任。所以,在民间借贷中保全了债务人的房子后,法院一般不会抓人,但债务人若有妨碍民事诉讼等违法行为,就可能面临被抓等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