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未付清房款的房产可以抵押吗
我买了套房子,房款还没付清。最近家里突发急事急需用钱,我就想着能不能把这套还在还房贷的房子拿去抵押借钱。我不太懂这方面法律规定,就想问问在民法典里,这种未付清房款的房产到底能不能抵押啊,要是可以抵押又有啥需要注意的地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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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民法典中,未付清房款的房产抵押情况较为复杂。 首先要知道,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对于通过按揭方式购买房屋的情况,在还款欠款未还清、注销登记前,房屋一般不能再抵押。因为此时房屋已经抵押给了银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九条规定了禁止抵押的财产范围,虽未付清房款的房产不在此列,但实际操作中,因已抵押给银行,所以受限。 不过,存在特殊情况。还在还房贷的房子在满足一定条件下可以进行二次抵押。当事人以房产抵押的,需要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在办理抵押登记的时候设立。二次抵押时抵押人应当和抵押权人签订书面的抵押合同,双方携带房屋所有权证书、抵押登记申请书、抵押合同以及身份证件等相关材料共同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屋管理局申请抵押登记 。同时,民法典规定,还没有还完贷款的房屋,抵押人可以设立最高额抵押,只要不超过抵押最高限额的,可以再次抵押房屋。 总之,未付清房款的房产不是绝对不能抵押,要综合看房屋当前抵押状态、是否符合再次抵押条件以及相关部门规定等多方面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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