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可以使用别人的海关申报吗?

我在出国旅游回来时,因为自己买的东西有点多,担心超过限额要交税。我就想能不能用同行朋友的海关申报,这样是不是就能少交点税。我不太清楚这种做法合不合法,所以想问问可以用别人的海关申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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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使用别人的海关申报是不可以的,这属于违法行为。 海关申报是指进出境运输工具的负责人、货物的收发货人或者其代理人、物品的所有人向海关办理货物、物品或运输工具进出境手续及相关海关事务的过程。每个人都需要如实申报自己携带物品的情况,这是遵守海关监管规定的基本要求。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八十二条规定,违反本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逃避海关监管,偷逃应纳税款、逃避国家有关进出境的禁止性或者限制性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是走私行为:(一)运输、携带、邮寄国家禁止或者限制进出境货物、物品或者依法应当缴纳税款的货物、物品进出境的;(二)未经海关许可并且未缴纳应纳税款、交验有关许可证件,擅自将保税货物、特定减免税货物以及其他海关监管货物、物品、进境的境外运输工具,在境内销售的;(三)有逃避海关监管,构成走私的其他行为的。使用别人的海关申报来掩盖自己携带物品的真实情况,可能会被认定为偷逃应纳税款,属于走私行为。 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九条也规定,有本实施条例第七条、第八条所列行为之一的,依照下列规定处罚:(一)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的,没收走私货物及违法所得,可以并处100万元以下罚款;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境的物品的,没收走私物品及违法所得,可以并处10万元以下罚款;(二)应当提交许可证件而未提交但未偷逃税款,走私国家限制进出境的货物、物品的,没收走私货物、物品及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走私货物、物品等值以下罚款;(三)偷逃应纳税款但未逃避许可证件管理,走私依法应当缴纳税款的货物、物品的,没收走私货物、物品及违法所得,可以并处偷逃应纳税款3倍以下罚款。对专门用于走私的运输工具或者用于掩护走私的货物、物品,应当予以没收;对藏匿走私货物、物品的特制设备,应当责令拆毁或者没收。所以,千万不要使用别人的海关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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