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能否使用自然人股东姓名作为企业字号?

我打算开一家公司,有几个自然人股东。我想把其中一个股东的姓名用作企业字号,但是不确定这样做合不合法。不知道法律在这方面是怎么规定的,使用自然人股东姓名作为企业字号有没有什么限制和要求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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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我国,是可以使用自然人股东姓名作为企业字号的,但需要遵循一定的法律规定和要求。 首先,根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十一条,企业名称中的字号应当由两个以上汉字组成。自然人股东的姓名只要符合由两个以上汉字组成这一基本要求,就具备了作为企业字号的初步条件。不过,使用自然人股东姓名作为企业字号不能违反公序良俗原则。公序良俗,简单来说就是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如果股东姓名包含一些违背社会道德、伦理观念或者可能引起不良影响的内容,就不能用作企业字号。 其次,所使用的股东姓名不能与他人在先合法权益相冲突。比如,如果该姓名已经被其他企业作为字号进行了登记,并且在市场上有一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此时再使用相同的姓名作为企业字号,就可能构成对他人企业名称权的侵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三条规定,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转让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名称。 另外,如果使用的股东姓名是知名人物的姓名,可能会引发公众的混淆,误认为该企业与该知名人物存在某种关联,这种情况下也不可以使用。比如,若有明星股东,直接使用其姓名作为字号,就容易让消费者产生误解。 最后,企业在登记使用自然人股东姓名作为字号时,还需要按照企业名称登记的相关程序进行申请,经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审核。只有审核通过后,才能正式使用该字号进行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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