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案中受害者能否单独对卡主提起民事诉讼?
我遭遇了诈骗,骗子使用了别人的银行卡进行转账。现在诈骗案还在处理中,我想知道能不能不通过刑事程序,直接单独对卡主提起民事诉讼,让他赔偿我的损失。不知道法律上允不允许这样做,所以来咨询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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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诈骗案中,受害者能否单独对卡主提起民事诉讼,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要明白民事诉讼是指人民法院在当事人和全体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法审理和解决民事纠纷的活动。如果要对卡主提起民事诉讼,得看卡主在诈骗行为中是否存在过错。 从法律依据来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如果卡主明知他人利用自己的银行卡实施诈骗行为,仍然提供银行卡,那么卡主就存在过错,受害者可以依据此条法律规定,单独对卡主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比如,卡主为了获取一定的利益,将自己的银行卡借给他人,并且知道他人是用于诈骗活动,这种情况下,受害者就有充分的理由起诉卡主。 然而,如果卡主也是受害者,比如其银行卡是被盗用、冒用,卡主本身并不知情且没有过错,那么受害者单独起诉卡主可能就缺乏法律依据。在这种情况下,卡主本身也是诈骗行为的受害者,其不应该对他人利用自己银行卡实施的诈骗行为承担赔偿责任。 此外,在诈骗案件中,如果涉及刑事犯罪,一般遵循“先刑后民”的原则。也就是说,通常会先进行刑事诉讼,待刑事程序结束后,再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进行民事诉讼。但这并不绝对排除受害者单独对卡主提起民事诉讼的可能性,关键还是要看卡主在整个事件中的过错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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