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被老公打了能提出离婚吗?离婚时什么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首先,妻子被老公打了是可以提出离婚的。丈夫打妻子这种行为属于家庭暴力。在我国,男女任何一方要求离婚的,既可以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其中,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这就意味着,妻子遭遇老公殴打这种家庭暴力情况,若提起离婚诉讼,法院经审理认定符合条件的,会判决准予离婚。 其次,关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简单来说,在夫妻结婚后到离婚前这段时间里,像夫妻一方或双方工作挣的工资奖金、做生意赚的钱、投资获得的收益、因知识产权取得的收入,还有继承或受赠的财产(特殊情况除外)等,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另外,如果因为老公实施家庭暴力导致离婚,作为无过错方的妻子,不仅可以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还可以要求老公给予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法律依据是《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其中明确规定,因实施家庭暴力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 相关概念: 1. 家庭暴力: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2.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 3. 离婚损害赔偿:是指因夫妻一方的重大过错致使婚姻关系破裂,并对无过错方的财产或精神造成损失,导致婚姻关系破裂离婚时,过错配偶对无过错配偶所受的物质和精神损害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法律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