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打老婆可以起诉离婚吗


老公打老婆是可以起诉离婚的。 首先来说说为什么能起诉离婚。在法律上,家庭暴力属于法定离婚事由。《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其中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就是导致感情破裂,调解无效应当准予离婚的情形之一。也就是说,只要有证据证明老公对老婆实施了家庭暴力,那么老婆向法院起诉离婚,经调解无效后,法院应当依法判决准予离婚。 接着讲讲起诉离婚的程序。按照法律程序,要向被告所在地法院提交书面离婚材料。起诉需要满足一定条件,《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规定,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原告必须是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社会组织,也就是这里遭受家暴的老婆;被告要明确;诉讼请求以及事实和理由要清晰明确;而且所申诉事项要在现行民事司法制度授权范围内且被指定的审理法院拥有管辖权。法院在收到起诉资料后的七天内会决定是否受理,受理会发出立案通知书并通知当事人本人,不受理也会通知申请人并出具裁定书。 再说说家暴离婚需要准备的证据。比如证人证言,如果有人目睹过家暴发生,可以让其作证;公安机关的出警记录,报警后警方的处理记录很关键;医院的诊断证明和治疗凭据,这能证明家暴造成的伤害;还有妇联、居委会、村委会等机构的相关书证,如果曾向这些机构反映过家暴情况,它们可以出具材料;另外,和施暴者的通话录音、视频,以及施暴者写的保证书、悔过书等也都可以作为证据。 相关概念: 家庭暴力: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起诉条件:原告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被告明确,有具体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