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办理遗嘱公证之后能够更改吗?

我之前办理了遗嘱公证,但现在情况有变,想对遗嘱内容做些调整。不知道已经公证过的遗嘱还能不能改,要是能改的话,具体要怎么做,会不会很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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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办理遗嘱公证之后是能够更改的。 遗嘱公证是公证机关根据遗嘱人的申请,依法证明其立遗嘱的行为真实、合法的行为。基于维护公证的公信力的考虑,法律规定经过公证的遗嘱不能用其他遗嘱(如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等)加以撤销、变更。如果要变更、撤销经过公证的遗嘱,必须再经过公证处的公证方可。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规定,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例如,遗嘱人原本在公证遗嘱中将房产留给大儿子,之后又通过新的公证遗嘱表明房产留给小儿子,那么应以新的公证遗嘱为准,房产由小儿子继承。 具体更改流程一般是,遗嘱人需要向原公证机构或者其他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变更或撤销公证遗嘱的手续,重新订立新的公证遗嘱。只有经过合法的公证程序作出新的公证遗嘱,才能取代原有的公证遗嘱,新遗嘱生效后,原公证遗嘱即失去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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