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养老个人账户余额是否可以取?
我交了好多年社保了,现在有点经济困难,想把社保养老个人账户里的余额取出来应急。但又不确定能不能取,所以想问问大家,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取,什么情况下不能取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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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养老个人账户余额是否可以取,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要明白社保养老个人账户的概念。社保养老个人账户是社保经办机构为每个参保人员设立的,用于记录个人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以及利息等收益的账户。它就像是我们在养老保障方面的一个“专属小金库”。 一般情况下,社保养老个人账户余额是不能随意支取的。这是为了保障参保人员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能够有稳定的养老收入来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四条规定,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不过,存在一些特殊情况,个人账户余额是可以取出来的。一是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且未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个人可以书面申请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收到申请后,会书面告知其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权利以及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后果,经本人书面确认后,终止其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将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二是参保人员出国(境)定居,丧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可以在其离境时或者离境后书面申请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收到申请后,同样会书面告知相关权利和后果,经本人书面确认后,终止其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将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三是参保人员死亡,其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由法定继承人依法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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