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先上报汇总再进行抵扣勾选吗?
我在处理税务申报相关事务,对于操作流程不太清楚。想知道在税务处理中,是不是得先进行上报汇总操作,之后才能进行抵扣勾选呢?不太明白这两者的先后顺序,怕弄错影响申报,希望得到专业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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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税务操作流程中,一般是先上报汇总,再进行抵扣勾选。上报汇总和抵扣勾选都是增值税发票管理中的重要环节。上报汇总,简单来说,就是把企业当期开具发票的信息汇总上传到税务机关系统。这样税务机关就能掌握企业开票的详细情况。而抵扣勾选,是指企业在取得增值税扣税凭证后,通过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对发票进行勾选确认,以此来申报抵扣进项税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纳税人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企业在进行抵扣勾选时,就是为了准确确定可抵扣的进项税额。先进行上报汇总,能确保税务机关系统中有企业完整的开票信息,之后进行抵扣勾选,才能在准确的基础上,依据企业实际取得的符合规定的进项发票进行操作。如果顺序颠倒,可能会导致数据不准确,影响企业的纳税申报和税款缴纳。所以,通常的正确流程是先上报汇总,再进行抵扣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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