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基本养老账户本金是否可以取出来?
我缴纳社保有段时间了,现在因为一些经济上的困难,想把社保基本养老账户里的本金取出来应急。但又不清楚这样做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也不知道能不能取出来。想问下,在法律层面上,社保基本养老账户本金到底可不可以取出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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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基本养老账户本金一般情况下是不可以随意取出来的,不过在特定情形下是允许的。 从法律规定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四条明确规定,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这里所说的个人账户,就是基本养老账户的一部分。这表明在正常情况下,为了保障参保人员退休后的基本生活,基本养老账户本金是不能提前支取的。 不过,存在几种特殊情况。第一种情况是参保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并且不愿意继续缴费至满十五年,也不愿意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这种情况下可以书面申请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经本人书面确认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会将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第二种情况是参保人出国定居,丧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在这种情况下可以在其离境时或者离境后书面申请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同样,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会将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第三种情况就是前面提到的参保人死亡,其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由法定继承人依法继承。 所以,社保基本养老账户本金虽然通常不能提前支取,但在符合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形下是可以取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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