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不用最后能不能取出来?
我一直正常缴纳公积金,但从来没用过。最近在想,要是一直不用的话,到最后能不能把公积金取出来呢?我不太清楚相关规定,想了解一下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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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不用,最后通常是可以取出来的。公积金,简单来说,就是单位和职工共同缴存的一笔长期住房储金,主要用于职工的住房相关支出,但在一些特定情况下,即使不用于住房方面,也能取出来。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其中,离休、退休这种情况就符合‘公积金不用最后取出’的情况。当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办理好退休手续后,就可以凭借相关的退休证明材料,向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提取申请。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审核通过后,会将职工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次性支付给职工。 此外,如果职工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或者出境定居等情况,也是可以把公积金取出来的。这些规定为公积金的提取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保障了职工在不同情况下对公积金的合理使用和支配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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