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取销户的公积金账户还能再缴纳吗?
我之前把公积金账户提取销户了,现在新单位说要给我缴纳公积金,我有点担心之前销户了还能不能再缴纳。想问问懂的朋友,提取销户后的公积金账户还能不能重新缴纳公积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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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公积金账户提取销户,意味着这个账户在公积金管理系统中已经结束了其使用状态。 从法律规定来看,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也就是说,单位有义务为职工设立公积金账户并进行缴存。 对于提取销户后的公积金账户,通常情况下是可以重新缴纳的。当职工有了新的工作单位,新单位按照规定为职工办理公积金缴存时,会为职工重新设立公积金账户。这是因为公积金的缴存是基于职工与单位的劳动关系,只要存在劳动关系,单位就需要依法为职工缴存公积金。所以,即便之前的公积金账户已经提取销户,不影响在新单位重新开启公积金缴存的程序。职工只需配合单位提供相关的资料,新单位就可以顺利地为职工办理新的公积金账户设立和缴存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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