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人录音能否作为证据?
我遇到个事儿,跟别人有纠纷,当时有个证人在场,我偷偷录下了证人说的话。现在要走法律程序,我就想知道,我录的这个证人的录音,在法庭上能不能当作证据来用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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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上,证人录音是有可能作为证据使用的,但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证据的合法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规定,证据包括视听资料等,而证人录音就属于视听资料的一种。不过,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也就是说,如果在录制证人录音时,采用了非法手段,比如威胁、强迫证人说话,或者在法律禁止录音的场所进行录音等,这样的录音就不能作为证据。 其次,证据还需要具备真实性。这意味着录音不能是经过剪辑、篡改的,必须是原始、完整的。如果对方对录音的真实性提出质疑,可能需要通过专业的鉴定机构来鉴定录音是否真实。比如,在一些案件中,一方提供的录音被怀疑有剪辑,法院就会委托专业机构进行声纹鉴定等技术手段来确定其真实性。 最后,证据要与案件具有关联性。证人录音的内容必须与案件的事实有直接或间接的联系,能够对案件的审理起到证明作用。如果录音内容与案件毫无关系,那自然不能作为证据使用。 综上所述,证人录音在满足合法性、真实性和关联性的条件下,是可以作为证据使用的。但在实际的法律程序中,是否能被法院采纳,还需要法官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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