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音在打官司时算不算证据?
我和别人有个纠纷,当时我偷偷录了音,里面有能证明我主张的内容。现在打算打官司,就想问问这录音能不能作为证据用,不知道法律上认不认可这种录音证据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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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打官司时,录音是可以作为证据使用的。证据指的是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各种事实材料。录音属于视听资料这一法定证据种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规定,证据包括视听资料等,且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以合法手段取得的、无疑点的视听资料或者与视听资料核对无误的复制件,对方当事人提出异议但没有足以反驳的相反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确认其证明力。 不过,并非所有录音都能被法院采纳作为有效证据。首先,录音的取得方式必须合法,不能通过侵犯他人隐私、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等非法手段获取。例如,不能在他人住所私自安装录音设备进行偷录。其次,录音要清晰、完整,内容能明确反映与案件相关的事实,不能是经过剪辑、篡改的。再者,录音要能与其他证据相互印证,形成完整的证据链,这样其证明力会更强。如果录音满足上述条件,那么在打官司时它就可以作为有效的证据来支持当事人的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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