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时女方什么都没有可以要求补偿吗

我和老公打算离婚了,这些年我一直在家操持家务,没什么收入,现在马上要离婚了,我却什么都没有。我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我有没有权利要求他给我一些补偿啊?主要想了解下法律在这方面是怎么规定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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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离婚时女方什么都没有,在一定情况下是可以要求补偿的。 首先,关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方面。根据《民法典》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这意味着即使女方没有工作收入,但男方在婚姻期间的收入等财产,女方有权主张进行分割。例如男方的工资、奖金等,女方都可以要求平分。这样能保障女方在离婚后有一定的经济基础。 其次,如果女方在婚姻中承担了较多义务,比如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离婚时女方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先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比如女方多年来独自照顾孩子、赡养老人,为家庭付出很多,在离婚时就可以基于此要求男方给予补偿。 另外,如果离婚后女方生活困难,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条规定,有负担能力的男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例如女方离婚后没有住处、没有收入来源等生活陷入困境时,男方就有责任给予一定帮助。 相关概念: 夫妻共同财产: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 离婚补偿:在婚姻关系解除时,一方因特定付出或特定情况,有权向另一方要求的经济上的补偿。 离婚帮助:离婚时,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给予的适当经济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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