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要求离婚女方可以提哪些要求?
最近男方跟我提了离婚,我有点懵。我们结婚这些年,家里的大事小事很多都是我在操心。现在他说离就离,我肯定不能就这么轻易答应。我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从法律角度讲,我能向他提些什么要求来保障自己的权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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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男方要求离婚时,女方可以提出多方面合法要求: 首先是财产方面。女方有权要求对婚内共同财产进行合理分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比如家里的房产、存款、车辆等都属于共同财产范畴。如果女方生活困难,在分割财产时可以适当要求多分一些;要是女方在家庭中付出较多义务,像承担较多家务劳动、照顾老人孩子等,也可以请求补偿。 其次是子女抚养问题。如果夫妻育有子女,女方可以和男方协商孩子由谁抚养。若女方争取到抚养权,男方需要支付抚养费,抚养费的数额和支付方式双方可以协商,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法律规定,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女方也需要保障男方的这一合法权利。 然后是损害赔偿方面。要是男方存在重大过错导致离婚,比如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情形,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女方作为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另外,关于夫妻共同债务,根据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相关概念: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 离婚损害赔偿:是指因夫妻一方的重大过错致使婚姻关系破裂,并对无过错方的财产或精神造成损失,导致婚姻关系破裂离婚时,过错配偶对无过错配偶所受的物质和精神损害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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