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女方有理由不出抚养费吗,法律上的标准是什么?

我和孩子爸爸离婚了,孩子归他抚养。我现在经济状况不太好,收入不稳定还得租房生活。我就想问问,像我这种情况,有没有理由可以不出抚养费呢?我想了解法律上对于女方不出抚养费是怎么规定的,什么情况下可以不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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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法律上,女方一般是没有理由不出抚养费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这是因为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即使离婚了,这种义务也不会消除,父母双方仍然是孩子的监护人。 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同时,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不过,如果女方确实存在特殊情况,比如无工作、无收入、无可执行的财产,一般可暂停支付,但是一旦发现有可供执行的财物,就必须要支付抚养费。另外,如果双方在离婚协议中有关于女方暂不支付抚养费的约定,并且该约定是以保障子女合法权益为前提的,在约定的情形下女方可能暂不支付。但这也不意味着女方就永远不用支付抚养费了,当子女有需要或者女方经济状况改善时,子女依然可以要求女方支付。 相关概念: 抚养费:是指父母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应负担部分或全部的子女的生活费、教育费和医疗费等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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