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女方要离婚男方不同意是否能离?

我是女方,和男方过不下去了,想离婚,但男方不同意。我不明白在这种情况下,法律上能不能离掉婚,想知道法律是怎么规定这种情况的,希望能得到专业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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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婚姻关系中,如果女方要离婚而男方不同意,女方仍然有可能通过法律途径解除婚姻关系。这主要涉及到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 协议离婚,是指夫妻双方自愿达成离婚协议,并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但由于男方不同意离婚,这种情况下无法通过协议离婚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 诉讼离婚,则是指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也就是说,女方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会先进行调解。如果女方能够提供证据证明存在上述法定的夫妻感情破裂情形,或者在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女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法院通常会判决准予离婚。所以,即使男方不同意离婚,女方仍可通过诉讼离婚的方式,在满足法律规定的条件下,实现离婚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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