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女方户口能否迁回娘家?
我和老公离婚了,现在想把户口迁回娘家。但我不知道在法律上是否允许,也不清楚具体的操作流程和需要满足什么条件。想问问大家,离婚后女方户口到底能不能迁回娘家呀?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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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女方户口是可以迁回娘家的。
从法律概念上来说,户口迁移是指公民常住地发生变化以后,应将户口迁移到现住地,即进行户口迁移。离婚后女方迁回娘家的户口迁移,属于因婚姻关系变化导致的户口变动情况。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第十九条规定,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具体的操作流程如下:首先,女方需要到娘家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咨询并办理准迁证,这通常需要提供离婚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等相关材料,以证明离婚事实以及与娘家的亲属关系等情况。拿到准迁证后,再回到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手续,领取迁移证。最后,带着迁移证回到娘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不过,不同地区可能在具体的政策和操作细节上存在差异。有些地方可能会要求娘家所在村集体出具同意接收的证明等。所以,在办理户口迁移前,最好 详细咨询娘家所在地和现户籍所在地的户籍管理部门,以确保准备好齐全的材料,顺利完成户口迁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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