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主动辞职是否能获得经济补偿金?


劳动者主动辞职是否能获得经济补偿金,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经济补偿金的概念。经济补偿金是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依法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上的补助。简单来说,就是在一些特定情况下,用人单位要给劳动者一笔钱作为补偿。 一般情况下,如果劳动者是主动辞职,且没有法定的特殊情形,通常是不能获得经济补偿金的。这是因为主动辞职意味着劳动者自己放弃了当前的工作,用人单位并没有过错。例如,劳动者因为个人发展、家庭原因等主动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这种情况下就不符合获得经济补偿金的条件。 然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且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比如用人单位没有为劳动者提供必要的工作防护设备,导致劳动者的工作环境存在安全隐患。(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就是用人单位没有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金额支付工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是劳动者的重要权益,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保,劳动者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并获得补偿。(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例如用人单位制定的规章制度明显违反了劳动法律法规,侵犯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即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等情况。(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此外,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同时用人单位也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综上所述,劳动者主动辞职并不一定能获得经济补偿金,关键要看是否存在用人单位的过错行为。如果存在上述法定情形,劳动者可以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