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已经离婚了还可以再起诉吗?

我之前和配偶办理了离婚手续,但后来发现有些财产分割不太合理,而且离婚后对方还没按约定支付孩子抚养费。我想知道,在已经离婚的情况下,我还能不能向法院起诉解决这些问题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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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已经离婚的情况下,是有可能再次起诉的,不过具体要看起诉的事项。 首先,如果是涉及离婚后财产纠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这意味着,如果在离婚时一方存在上述不当行为,另一方在离婚后发现了,就可以起诉要求重新分割财产。另外,如果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当事人也可以在一年内起诉请求撤销该财产分割协议。 其次,关于子女抚养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所以,如果对方不按照离婚协议或者法院判决支付抚养费,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可以起诉要求对方支付。而且随着孩子成长,生活、教育等费用增加,也可以起诉要求增加抚养费。 再者,对于离婚损害赔偿,如果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情形,即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以及有其他重大过错,无过错方在离婚时没有提出损害赔偿请求,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一年内,是可以单独就损害赔偿问题提起诉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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