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使用权房屋能否继承?
我家在上海有一套使用权房屋,现在家里老人去世了,不知道这房子能不能像普通房产那样由子女继承。想了解下具体在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有没有什么办法能让家人继续使用这套房子。
展开


上海的使用权房屋是不能继承的。 从法律概念上来说,遗产是指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而使用权房屋,其所有权一般属于房管局或相关单位,死者只是该房屋的承租人,并非所有权人,所以它不属于遗产范畴,也就无法按照遗产继承的相关规定来处理。这一规定的法律依据是《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明确指出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不过,虽然不能继承,但如果承租人过世了,与其共同生活满一年以上的近亲属,可以要求变更承租人,继续履行原公房租赁合同。这样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保障共同居住人的居住权益。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