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使用权是否可以继承?
我家有套房子只有使用权,现在长辈去世了,不知道这房子的使用权能不能让子女继承。想了解下相关法律规定,看看有没有办法合法继承这个房屋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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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使用权一般情况下是不可以继承的。 首先,需要明确房屋使用权的概念。房屋使用权是指承租人对承租的直管公有住房所享有的实际利用权力。比如,房主将房屋租给他人使用,承租人就获得了房屋的使用权,但这并不意味着承租人拥有房屋的所有权。 从法律角度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规定,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而对于只有使用权的房子,通常是公有使用权房,其所有人一般是房管局或房管局下述的事业单位,死者生前只是公有房屋租赁关系的承租人,对其居住的使用权房没有所有权,所以其子女或亲属不能将该使用权房作为被继承人的遗产来继承。 不过,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存在间接继承的途径。比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二条规定,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限内死亡的,与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或者共同经营人可以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也就是说,如果符合相关条件,共同居住人或共同经营人可以继续租赁该房屋,享有房屋的使用权。 另外,如果其子女或亲属不具备成为该使用权房新的承租人的条件,则该房屋只能被国家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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