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权的房子可以继承吗?
我家的房子设定了居住权,现在居住权人去世了,家人想知道这个居住权能不能由下一代继承,继续住在这个房子里。居住权相关法律规定不太清楚,想了解具体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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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权的房子一般情况下是不可以继承的。 首先,居住权是指对他人所有的住房及其附属设施占有、使用的权利。它是一种特殊的财产权利,从房屋所有权中独立出来,具有强烈的人身属性。居住权设立的目的主要是为了满足特定人的居住需求,通常是基于特定的人身关系,如夫妻关系、赡养关系等。当权利人死亡后,居住权所依托的人身关系不复存在,居住权也应随之消灭。 其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九条明确规定:“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这一规定进一步强调了居住权的人身属性,确保了居住权的稳定性和安全性。 然而,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如果居住权合同中有明确约定居住权可以继承,或者根据法律的特别规定,居住权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由特定继承人继承。但这种情况是比较例外的,需要有明确的法律依据或合同约定。 总之,一般而言居住权不能继承,但具体情况还需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来确定。如果对居住权是否可以继承存在疑问,建议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以获取准确的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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