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破产清算时债权人拿不到赔偿吗?

我是一家企业的债权人,现在这家企业申请破产清算。我很担心自己借出去的钱收不回来,想知道在破产清算的情况下,债权人是不是就拿不到赔偿了?具体是怎么规定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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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破产清算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破产清算的情况下,债权人并非一定拿不到赔偿。下面我们来详细解释。 首先,破产清算是指当企业出现资不抵债等法定破产情形时,由法院指定管理人对企业的资产、负债进行全面清查和处理,以公平清偿债权人的债权。在这个过程中,债权人的利益是受到法律保护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第一顺序是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第二顺序是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第三顺序是普通破产债权。 也就是说,债权人的债权会按照上述顺序进行清偿。如果破产企业的财产在支付完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以及清偿完前两个顺序的债务后还有剩余,那么普通债权人就可以获得相应的赔偿。不过,如果破产企业的财产不足以支付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或者在清偿完前两个顺序的债务后已经没有剩余财产,那么普通债权人可能就无法获得全部赔偿,甚至可能拿不到赔偿。 所以,债权人在企业破产清算时能否拿到赔偿,取决于破产企业的财产状况以及债权的性质和顺序。债权人应当及时向管理人申报债权,积极参与破产程序,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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