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车撞了对方主责我次责,该怎么要赔偿?


在被车撞且对方主责、己方次责的情况下,赔偿事宜需要根据不同情况来确定。 首先,赔偿责任的划分比例方面,一般来说,在机动车之间发生事故时,主责方通常承担70%的赔偿责任,次责方承担30%。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如果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10%的赔偿责任。 其次,赔偿的流程通常是这样的:先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这里的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就是我们常说的交强险,它是一种法定的强制保险,每辆车都需要购买,目的是在发生交通事故时,为受害者提供基本的保障。交强险有一定的赔偿限额,在这个限额内,保险公司会对受害人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进行赔偿,不论事故责任如何划分。 如果交强险赔偿后仍有不足的部分,则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具体来说,对于人身损害赔偿方面,可能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如果因伤致残,还可能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对于财产损失方面,比如车辆维修费用、财物损毁的费用等,也按照责任比例进行赔偿。 法律依据是《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