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正当低价销售的特征有哪些?


不正当低价销售,指的是经营者以排挤竞争对手为目的,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的行为。这种行为严重破坏了市场的正常竞争秩序,损害了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以下将详细阐述不正当低价销售的特征: 其一,行为主体是经营者,也就是从事商品经营或者营利性服务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这些主体具备一定的市场经营能力,有参与市场竞争的资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该法所规制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实施主体主要就是各类经营者。例如在商场中进行商品销售的企业,或者街头巷尾从事个体经营的商户等,都属于这里所说的经营者范畴。 其二,经营者是以排挤竞争对手为目的。这意味着经营者降低商品价格并非是正常的市场促销、清仓等合理原因,而是为了将竞争对手挤出市场,从而独占市场或者获取更大的市场份额。比如,某些大型企业凭借自身的资金优势,以极低的价格销售商品,让一些小型企业无法承受成本压力而被迫退出市场。这种行为明显违背了公平竞争的原则。 其三,经营者实施了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的行为。成本是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各种费用的总和,包括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运输成本等。如果经营者销售商品的价格低于其生产或者购进该商品的成本,就有可能构成不正当低价销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明确规定,经营者不得为排挤竞争对手或者独占市场,以低于成本的价格倾销,扰乱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损害国家利益或者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其四,不正当低价销售行为通常发生在市场竞争较为激烈的领域。在这些领域中,经营者为了争夺市场份额,可能会采取不正当的手段,其中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就是常见的一种。例如在电商行业,竞争异常激烈,一些商家可能会通过不正当低价销售来吸引消费者,打压竞争对手。 总之,不正当低价销售行为具有主体特定、目的不正当、价格低于成本以及发生领域特定等特征。了解这些特征,有助于我们在市场活动中识别不正当竞争行为,维护市场的公平竞争环境和自身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