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两年没签劳动合同,是否可以随时走人?
我在公司已经工作两年了,但公司一直没有和我签订劳动合同。现在我想离职,又担心随意离开会有麻烦,想知道这种情况下法律上是否支持我随时走人,还想了解如果可以随时走,能不能要求公司赔偿等具体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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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两年没签劳动合同,劳动者是可以随时走人的。 首先,解释一下相关法律概念。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按照法律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并且应当在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如果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而工作两年都未签订劳动合同,这种情况在法律上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同时也属于未依法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形。 其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在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双方形成的是非固定期限的劳动关系,劳动者有权随时终止这种劳动关系,不需要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并且,劳动者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向用人单位提出合理的赔偿要求。例如,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差额等。 最后,需要提醒的是,劳动者在离职时,应当注意保留相关证据,如工作证、考勤记录、工资支付记录等,以便在后续可能的维权过程中证明自己的工作时间和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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