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遗产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继承遗产的手续会因继承方式的不同而有所差异。继承方式主要分为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 法定继承是指在被继承人没有对其遗产的处理立有遗嘱的情况下,由法律直接规定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遗产分配的原则的一种继承形式。如果是法定继承遗产,通常需要先确定继承人的范围和顺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确定继承人后,要准备相关的证明材料,比如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继承人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遗产的产权证明等。然后,继承人可以前往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公证机构会对继承人的身份、继承权以及遗产情况进行核实和确认。办理完公证后,凭借公证书等材料到相关部门办理遗产的过户或提取手续。如果涉及房产,需要到不动产登记部门办理过户;如果是银行存款,则需要到银行办理提取。 遗嘱继承是按照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有效的遗嘱而承受其遗产的继承方式。若存在遗嘱,首先要确认遗嘱的有效性。根据《民法典》规定,遗嘱有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和公证遗嘱等形式,每种遗嘱都有相应的法定形式要求。比如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确认遗嘱有效后,继承人同样要准备被继承人死亡证明、遗嘱、继承人身份证明等材料。一般也会选择办理遗嘱继承公证,之后再按照前面提到的方式办理遗产的过户或提取手续。不过,如果各继承人对遗嘱没有争议,也可以不办理公证,直接凭借遗嘱和其他证明材料到相关部门办理手续,但可能手续会相对复杂一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