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才能继承房产?


继承房产需要遵循一定的步骤和满足相应条件。 首先,要明确继承的方式。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法定继承中,第一顺序继承人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这里的子女包括婚生、非婚生、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兄弟姐妹也涵盖多种情况。 然后是具体办理流程: 第一步是房屋评估。要通过专业的评估公司对房屋进行市值评估,评估公司会综合房屋所处路段、坐向、楼层、楼龄等因素,给出准确的物业市值价格。 第二步是继承公证。申请人要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领取继承公证书。办理时,需要提供房屋权属人的死亡证明书、合法机关出具的合法继承人名单证明,若有遗嘱还需提交遗嘱原件。要是部分合法继承人自愿放弃继承权,得出具放弃财产承诺证明。 第三步是房屋测绘。申请人要到房地产测绘部门申请办理房屋面积测绘或转绘手续,拿到测绘成果或者附图,用于后续办理产权登记。 第四步为继承登记。申请人持房地产权证、继承公证书、房屋测绘等证明到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继承登记手续。填写《房地产产权登记申请书》并递交资料后,办案人员收件立案受理并核发回执,待资料审核通过,就会发放已更改权属人的房产证明。 此外,如果涉及房屋权属等事项是法院判决、裁定或调解的,要缴交法院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等;若房屋经实地测绘发现有改建或违法建设的,必须提交规划部门的报建审核书或处理决定书。 相关概念: 法定继承:就是在被继承人没有立遗嘱、遗赠扶养协议的情况下,按照法律规定的继承人范围、继承顺序和遗产分配原则进行的继承方式。 遗嘱继承:是指按照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有效的遗嘱来确定继承人并分配遗产的继承方式 。 遗赠扶养协议:是遗赠人和扶养人之间关于扶养人承担遗赠人的生养死葬的义务,遗赠人的财产在其死后转归扶养人所有的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