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小孩赡养费应该给多少?
我和配偶打算离婚,孩子归对方抚养,我需要支付赡养费。但我不知道这个费用该给多少,担心给少了影响孩子生活,给多了自己负担又太重。想了解下法律上对于离婚后小孩赡养费的数额是怎么规定的。
展开


在法律术语中,离婚后对未成年子女支付的费用一般称为抚养费,而非赡养费。抚养费是指父母或其他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义务的人,为未成年人承担的生活、教育、医疗等费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在司法实践中,确定抚养费数额通常会考虑以下因素。首先是子女的实际需要,包括孩子的日常生活开销、教育费用、医疗费用等。比如孩子正在接受特殊的兴趣培训,或者患有疾病需要长期治疗,这些费用都应在抚养费中得到体现。其次是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此外,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也是重要的考量因素。不同地区的生活成本差异较大,一线城市和三四线城市的物价、教育资源等都有所不同,抚养费的数额也会有所差异。 如果双方无法就抚养费数额达成一致,向法院提起诉讼时,法院会综合以上各种因素,根据具体情况做出合理的判决。同时,随着孩子成长过程中实际需要的变化,抚养费数额也可以通过协商或诉讼进行调整。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