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出轨导致离婚,子女归谁抚养?


在一方出轨导致离婚的情况下,子女抚养权的归属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来判定。首先,我们需要明确几个关键的法律概念。 抚养权是指父母对其子女的一项人身权利,拥有该权利的一方或双方,在子女成年之前,有权决定是否与子女共同生活,该权利在子女成年时即消灭。简单来说,就是谁能在孩子成年之前照顾孩子、和孩子一起生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这是因为不满两周岁的孩子通常更需要母亲的照顾和哺乳。 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这里的“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是核心判断标准。法院会考虑很多因素,例如双方的经济状况,稳定的经济收入能为孩子提供更好的生活和教育条件;双方的生活环境,包括居住条件、周边教育资源等;双方的道德品质和生活习惯等。虽然一方出轨属于不道德行为,但这并不必然导致其失去抚养权,出轨本身不是判定抚养权归属的决定性因素,关键还是看是否对孩子成长有利。 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因为八周岁以上的孩子已经有了一定的认知和判断能力,他们对于和谁一起生活有自己的想法,法律尊重他们的意愿。 如果一方存在出轨等过错行为,可能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法院的判决,但这并不是绝对的。比如,如果出轨方虽然有过错,但经济条件非常好,能够为孩子提供优质的教育资源和生活环境,而无过错方经济条件较差,无法为孩子提供良好的成长条件,法院可能会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不一定将抚养权判给无过错方。另外,如果出轨方有不利于孩子成长的其他行为,如暴力倾向、不良嗜好等,那么法院大概率会倾向于将抚养权判给另一方。 总之,在确定子女抚养权归属时,法院会从多方面综合考量,以保障孩子的健康成长为首要目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