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的标准是什么?

我在一家公司工作了几年,最近公司要和我解除劳动合同,听说能拿到经济补偿金,但不知道具体标准是怎样的。我想了解下,这个经济补偿金是怎么计算的,和我的工作年限、工资水平有什么关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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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是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时,用人单位依法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上的补助。它主要是为了保障劳动者在失去工作后的生活,缓解因失业带来的经济压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所说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如果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这一规定主要是为了平衡不同收入水平劳动者的经济补偿情况,避免出现过高的补偿金额。 例如,小李在一家公司工作了3年零7个月,他的月平均工资是5000元,那么公司应支付给他的经济补偿金就是4×5000 = 20000元。又比如,小张月工资是20000元,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是5000元,3倍就是15000元,若他工作了5年,公司支付给他的经济补偿金就是5×15000 = 7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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