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劳动合同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标准是怎样的?

我所在的公司最近因为业务调整,要和一部分员工解除劳动合同,涉及到补偿金的问题。我不太清楚这个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标准具体是怎么定的,比如是按照基本工资算还是实际到手工资算,工作年限不同又该怎么计算。希望能得到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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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劳动合同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标准,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一般情况下,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各种补贴和津贴、加班工资、奖金和特殊情形下支付的工资,按应发工资计算。法律依据是《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其次,若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另外,在一些特殊情形下,计算方式有所不同: - 若为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为员工的工作年限乘以其当月薪酬,工作年限超过12年的,按12年标准计算。 - 如因患疾病或非因工负伤缘故而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为工作年限乘以员工的月薪再加上医疗补助费用。医疗补助费用不得少于员工6个月的月薪,如病情严重需加重补足至50%,若是患有绝症需直接补足至100%。 - 若因不能胜任岗位被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为工作年限乘以月薪,工作年限超过12年的,仍按12年计算。 - 因客观环境变化导致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标准为工作年限乘以月薪。 - 进行经济裁员时,用人单位需向员工支付的经济补偿金为工作年限乘以月薪。 - 若用人单位未能按照规定时间内向员工给予经济补偿金,需支付的金额为原来的经济补偿金加上额外的经济补偿金,额外的经济补偿金部分为原经济补偿金的50%。 最后,如果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职位招聘费用、培训费用、实际所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以及约定好的其他赔偿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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