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买房假离婚会怎么判呢
我和另一半本来想着为了买房假离婚,手续都办好了,可现在还没买房,又有点后悔了,就想知道这种没买房的假离婚情况,法律上一般会怎么判定呀?是直接认定离婚有效,还是会考虑我们当初假离婚的想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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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假离婚”,指的是夫妻双方本无真实离婚意愿,却因协议或受欺骗而做出离婚表示,主要有通谋离婚和欺诈离婚两种形式。 在法律层面,离婚登记一旦完成,婚姻关系即解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后,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只要是按照法定程序办理了离婚登记,从法律形式上婚姻关系就结束了。 不过,如果存在一些特殊情况,结果可能不同。比如在“假离婚”过程中有欺骗行为,像伪造证据、串通口供等,法院很可能判定离婚无效;要是“假离婚”是为了躲债、避税等违法目的,法院不仅可能认定离婚有效,还会让当事人承担法律责任。再比如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离婚这一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但如果没有上述可撤销或认定无效的情形,且双方办理了合法的离婚手续,即便没买房,“假离婚”通常也会被认定为有效,双方的婚姻关系已经解除,财产、子女抚养等问题也会按照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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