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认可假离婚该怎么判?
最近因为一些事和另一半去办了离婚,但其实我们心里都不想真离,只是为了某个目的才这么做。现在有点担心之后万一有纠纷,想知道法律上对于这种假离婚是怎么判定的,会有什么样的结果,对财产、子女这些方面又会怎么处理 。
展开


在我国法律里,并没有“假离婚”这个概念。不管出于什么理由,只要双方自愿离婚且办理了离婚登记,那离婚就是有效的。 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一旦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条) 。 如果是在法院骗取离婚调解书,当事人能提出证据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协议内容违反法律,就可以申请再审。法院审查属实的话,会裁定撤销原离婚调解书。要是一方能证明在所谓“假离婚”过程中受到欺诈,也可以行使撤销权。 总之,法律更看重离婚行为的形式要件和真实意思表示。如果形式上符合离婚规定,很难再主张“假离婚”无效。 相关概念: 假离婚:通常指夫妻一方或双方本无离婚的真实意思,因双方通谋或受对方欺诈而作出离婚的意思表示。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