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假离婚”具有法律效力吗?会产生什么法律后果?

我和配偶打算为了买二套房进行“假离婚”,但又担心这其中有什么风险。想知道从法律角度看,“假离婚”到底有没有法律效力?要是办了“假离婚”,后续会产生哪些法律后果?心里很没底,希望能得到准确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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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我国法律中,并没有“假离婚”这一概念。只要双方是自愿离婚,并完成了相应的法律程序,那么离婚就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从法律规定来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指出,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需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一旦完成离婚登记,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条,婚姻关系即解除。也就是说,不管夫妻双方出于什么目的,比如为了买房、获取某种政策福利等而选择离婚,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条件,婚姻关系就会在法律层面上真的解除。 “假离婚”可能产生多方面的法律后果。财产方面,离婚时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的分割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如果之后一方反悔,想要重新分割财产,除非能证明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否则很难得到法律支持。例如,离婚协议中约定房产归一方所有,后续想重新分配就比较困难。 子女抚养方面,离婚协议确定的抚养关系和抚养费支付等内容同样具有法律效力。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需要按照协议履行相应义务,不能随意更改。 另外,如果是通过法院调解离婚,若当事人能提出证据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违反法律,才可以申请再审。经法院审查属实的,会裁定撤销原离婚调解书。 总之,“假离婚”在法律上并非虚假,一旦完成程序就会产生真实的法律效果,建议谨慎对待,避免因一时利益而带来不必要的法律风险和纠纷。 相关概念: 假离婚:通常指夫妻一方或双方本无离婚的真实意思,因通谋或受对方欺诈而作出离婚的意思表示。 离婚登记:夫妻双方自愿离婚时,需按法律规定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的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定程序。 离婚调解书:在法院调解下,夫妻双方就离婚及相关事宜达成一致后,由法院出具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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