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法律规定的工作时间是多少个小时?
我刚入职一家新公司,不太清楚国家对于工作时间是怎么规定的。我想知道正常情况下一天该工作几个小时,一周又该工作多少小时呢?要是超过这个时间了又该怎么算呢?希望懂法律的朋友能帮我解答一下。
展开


国家法律对工作时间的规定是保障劳动者权益的重要内容,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是标准工作时间,根据《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第三条,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这意味着,在正常情况下,劳动者每天的工作时长是8个小时,一周累计工作时长是40个小时。这种标准工作时间制度是普遍适用于我国境内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的职工。 除了标准工作时间,法律还规定了其他工作时间制度。对于一些因工作性质或者生产特点的限制,不能实行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标准工时制度的企业,可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等其他工作时间制度。但是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等其他工作时间制度,必须按照规定报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 关于不定时工作制,它是针对因生产特点、工作特殊需要或职责范围的关系,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或需要机动作业的职工所采用的一种工时制度。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是针对因工作性质特殊,需连续作业或受季节及自然条件限制的企业的部分职工,采用的以周、月、季、年等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的一种工时制度,但其平均日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应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 另外,如果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并且,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