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离婚买的房子是否算夫妻共同财产?
我和配偶为了买房选择假离婚,离婚后以一方名义买了房。现在有些担心,想知道这套房子在法律上到底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是完全属于买房那一方,还是我们俩共有的呢,希望能了解下具体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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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离婚买的房子是否算夫妻共同财产,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从法律层面讲,只要双方办理了合法的离婚登记,婚姻关系在法律上就已经解除。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所以,如果是在离婚登记后买的房子,从法律形式上看,属于个人财产。 然而,如果存在以下情况,房子可能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若一方在假离婚时将房产登记在自己名下,但没有明确表示该房产是个人财产,且双方存在一些能表明房子仍为共同财产的行为或约定,那么该房产有可能会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比如双方虽然办理了离婚手续,但仍像夫妻一样共同生活,并且共同为买房出资等。 另外,如果双方在假离婚时有明确的书面约定或者口头协议,表明该房产归属于其中一方所有,那么这个房产通常就不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假离婚是为了规避限购政策或者其他非法目的而进行的,这种行为是不被允许的,其后果也可能会由双方自行承担。比如可能面临购房合同无效等风险。 总之,假离婚买的房子的归属不能简单判定,要综合各方面因素和证据来确定。如果双方对房产归属产生争议,无法协商解决,可以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和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判决。 相关概念: 假离婚: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本无离婚的真实意思,但是因为想要在买房的时候省税费或方便贷款等目的而假离婚,常见方式有通谋离婚(婚姻当事人双方为了共同的或各自的目的,串通暂时离婚,等目的达到后再复婚的离婚行为)、欺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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