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离婚法官会怎么判?
我和另一半为了买二套房选择了假离婚,现在手续办好了,但又担心后续有纠纷。想知道要是闹到法院,法官一般会怎么判呀?是看我们离婚手续是否合法,还是会深入调查我们是不是真的‘假离婚’呢?特别想了解这方面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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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上,并不存在“假离婚”这一概念。只要办理了合法的离婚手续,婚姻关系即解除。 首先,如果离婚登记手续完成,离婚财产分割协议通常是生效的,除非能证明签订协议时存在受到欺诈或胁迫等不正当情形,否则当事人不能随意要求重新分割财产。《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一旦按此完成离婚登记,协议生效。 其次,对于办理“假离婚”后仍同居生活的情况,若双方就同居期间共同财产分割达成一致,按协商结果处理;若达不成一致,法院会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然后,法院判定离婚是否有效时,通常会核实离婚的真实性。要是发现双方并非真心想离婚,而是为了某些不正当目的(如规避法律、政策等),法院有可能将该离婚行为判定为无效,但这需要充足证据支撑,实际操作有难度。比如存在伪造证据、串通口供等欺骗行为,法院很可能判定离婚无效;若是为躲债、避税等违法目的“假离婚”,法院不仅可能认为离婚有效,还会让当事人承担法律责任。 相关概念: 假离婚:夫妻表面上通过协议或打官司解除婚姻关系,但内心并非真正想离婚,多为躲避法律责任、谋取不正当利益等目的。 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夫妻在离婚时对共同财产如何分配所达成的协议,在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下,办理离婚登记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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