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儿媳为房假离婚会怎么判?

我家儿媳为了买房去办了假离婚,现在一家人都很担心。想知道这种情况下要是闹到法院,法院一般会怎么判这个事情啊?房子到底会怎么分?假离婚在法律上到底是怎么认定的呢?特别想弄清楚后续可能出现的各种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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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法律上,并不存在“假离婚”的概念。只要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予以登记并发放离婚证后,婚姻关系就解除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 如果儿媳为房假离婚后涉及房产纠纷闹到法院,法院会这样判:首先,如果在离婚协议中对房产归属有明确约定,且该约定不存在欺诈、胁迫等可撤销的情形,那么一般会按照离婚协议的约定来确定房产归属。比如离婚协议写明房子归一方,那在没有特殊情况下,就按协议执行。 其次,如果没有明确约定,或者一方主张协议并非真实意思表示,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审查判断。若一方能拿出充分证据证明购房资金来源、双方对房产的真实约定等情况,法院会综合考虑这些因素来确定房产归属。比如有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能证明房子实际是夫妻共同出资购买,即便离婚协议没写,法院也可能重新分配。 另外,如果假离婚涉及到逃避税收、违反限购政策等情况,可能面临不同后果。比如违反税收规定,偷逃税款达到一定数额,依据《刑法》第201条,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若伪造离婚证等证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二条第(一)项规定,属于伪造、买卖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证件、证明文件违法行为,会面临治安处罚;情节严重的,依据《刑法》第二百八十条,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相关概念: 假离婚:是指夫妻双方本无离婚的真实意思,为了特定目的(如买房、逃避债务等)而通过办理离婚手续制造离婚假象的行为,但从法律程序上看,办理了离婚登记后婚姻关系即解除。 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就自愿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后达成的书面协议,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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