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假离婚买的房子离婚时另一方有份吗

我和伴侣为了买房办理了离婚,当时想着就是走个形式,房子买了就复婚。现在房子买好了,却在闹矛盾要真离婚,我想知道这房子对方有没有份,这种假离婚买房的情况在法律上到底怎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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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我国法律里,不存在“假离婚”这个概念哦。只要夫妻双方依法办理了离婚手续,或者法院的离婚判决生效了,那么婚姻关系就即时结束啦。 如果是在离婚手续完成之后,一方购置的房屋,正常情况下会被视为个人财产,另一方通常不能主张分割。这是因为从法律层面讲,此时双方已经不是夫妻关系,各自取得的财产自然归个人。相关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条规定,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婚姻关系即解除。 不过也有特殊情况。要是在离婚时,双方有特殊约定,比如约定一方离婚后买的房子属于双方共同财产,而且这个约定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那就得按照约定来执行。还有哦,如果购买房产的资金来源于离婚前未分割的夫妻共同财产,那情况就比较复杂了,另一方有可能通过打官司要求分割这部分财产权益。另外,要是存在欺诈、胁迫等手段办理离婚并涉及房产相关操作的情况,受损害的一方可以向法院请求撤销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部分,或者请求重新分割财产,但得提供足够的证据才行。 相关概念: 假离婚:夫妻双方并非真正想解除婚姻关系,而是出于某些特定目的,如规避购房政策、获取经济利益等,办理离婚手续,但实际上仍保持类似夫妻的生活状态和情感关系 。 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像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投资收益等,一般归夫妻共同所有,双方有平等处理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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