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岁以下第三者轻伤保险赔付标准是怎样的?


当涉及18岁以下第三者轻伤保险赔付时,有多个方面的考量。 首先是医疗费用,这是根据当地治疗医院所出具的诊断证明以及相关的医药费、治疗费、住院费的正式票据或病历、处方等材料来确定的。简单说,就是实际看病花了多少钱,保存好相关凭证,就能作为赔付依据。这依据的是《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 。 接着是误工费用,如果受害者有稳定的工资收入,误工损失就按其实际损失的工资收入来计算;要是没有固定工资收入,可参照受害者前一年度的平均收入,或者参考当地同行业、同工种、同等劳动能力的平均收入来估算。 伙食补贴方面,按照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天)乘以住院天数进行赔偿。这能保障受害者住院期间基本的饮食开销。 护理费用,如果护理人员有收入来源,护理费用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若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来源,就按照当地居民平均生活费标准来计算。 住宿费用是按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标准进行计算。 营养费用按照当地居民平均生活费标准的百分之四十至六十的比例进行计算,帮助受害者更好地恢复身体。 另外,如果购买的保险中有交强险,在有责情况下,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8000元,负责赔偿受伤人员的医药费、诊疗费、住院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与治疗和康复相关的费用。若还有商业第三者责任险,在扣除交强险赔偿部分后,按保险合同约定的赔偿比例进行赔偿。 相关概念: 交强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商业第三者责任险:是指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合法驾驶人在使用被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的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经济责任,保险公司负责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