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岁以下第三者轻伤保险赔付标准是怎样的?
我开车不小心撞到了一个18岁以下的孩子,导致他受了轻伤。我担心后续保险赔付的问题,想知道这种情况下保险赔付标准是什么,具体都包含哪些项目,每个项目又是怎么计算的,希望能了解得详细一些,心里有个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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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岁以下第三者轻伤保险赔付涉及多个方面: 首先是医疗费用,它是根据当地治疗医院所出具的诊断证明以及相关的医药费、治疗费、住院费的正式票据或病历、处方等材料来确定的。简单来说,就是看病花了多少钱,有正规凭证的,都在赔付考虑范围内。《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 其次是误工费用。要是这个18岁以下的受害者有稳定的工资收入,误工损失就按照其实际损失的工资来计算赔偿;要是没有固定工资收入,那就参照受害者前一年度的平均收入,或者参考当地同行业、同工种、同等劳动能力的平均收入来估算。 再者是伙食补贴,按照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天)乘以住院天数来赔偿。这是为了弥补受害者住院期间吃饭方面的额外支出。 护理费用方面,如果护理人员有收入来源,护理费用的赔偿就参照误工费的规定来计算;要是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来源,就按照当地居民平均生活费标准进行计算。 住宿费用按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标准进行计算。 最后是营养费用,按照当地居民平均生活费标准的百分之四十至六十的比例进行计算。这是考虑到受害者受伤后需要补充营养。 相关概念: 第三者:指在保险合同中,除保险人与被保险人之外的,因被保险人的行为导致其人身或财产受到损害的一方。 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误工时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 住院伙食补助费:是指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后,因其在医院治疗期间支出的伙食费用超过平时在家的伙食费用,而由加害人就其合理的超出部分予以赔偿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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