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的标准是什么?
我在一家公司工作了几年,最近公司要跟我解除劳动合同,我想知道经济补偿金的标准是怎么算的。是按照工作年限还是工资水平来确定呢?想了解一下具体规定,心里有个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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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是指在劳动合同解除时,用人单位依法向劳动者支付的经济补偿。它是对劳动者在劳动关系中权益的一种保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具体来说,六个月以上(包含六个月)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如果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要是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 另外,如果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相关概念: 月工资: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按照应得工资计算,涵盖计时、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 工作年限: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时长,用于计算经济补偿金,满一年算一年,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算半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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