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司法机关有哪些,它们的职权范围是什么?
我想了解一下中国的司法体系,不清楚具体有哪些司法机关,以及每个司法机关的职权范围是怎样划分的。比如遇到不同类型的案件,应该找哪个司法机关处理,它们各自负责什么工作,希望能得到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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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司法机关主要包括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此外,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也承担着重要的司法职能。下面为你详细介绍它们的职权范围。 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主要负责审理各类案件。其职权涵盖民事、刑事和行政等多个领域。在民事案件中,法院依据相关法律对平等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纠纷进行裁决,像合同纠纷、侵权纠纷等。刑事案件方面,法院根据刑法和刑事诉讼法,对犯罪嫌疑人是否有罪、应受何种刑罚作出判决。而在行政案件里,法院审查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这一职权依据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该法明确规定了人民法院的性质、任务和职权范围。 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它有三大主要职权。一是提起公诉,对于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移送起诉的案件,检察院进行审查,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就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二是法律监督,检察院对公安机关的侦查活动、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以及监狱、看守所等执行机关的执行活动是否合法进行监督。三是职务犯罪侦查(部分),虽然监察体制改革后,大部分职务犯罪侦查权转由监察委员会行使,但检察院仍保留对特定案件的侦查权。这些职权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中有明确规定。 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行使侦查权。当发生刑事案件时,公安机关负责对案件进行侦查,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证据材料。它可以对犯罪嫌疑人采取拘留、逮捕等强制措施,还负责对刑事案件的预审。这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公安机关在维护社会秩序和打击犯罪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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