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机关有哪些权利和职责?


国家机关是指从事国家管理和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涵盖国家元首、权力机关、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和军事机关。不同的国家机关,其权利和职责也有所不同。 首先是权力机关,也就是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它们拥有立法权、决定权、任免权和监督权。以立法权为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有权制定和修改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的遵守和执行。 行政机关,如各级人民政府,主要负责国家行政管理工作。它们有行政立法权、行政命令权、行政处理权、行政监督权等。例如,政府可以制定行政法规和规章,发布行政命令。同时,行政机关要履行保障公民权利、维护社会秩序、提供公共服务等职责。《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对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职权和职责作了明确规定。 监察机关是行使国家监察职能的专责机关,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赋予了监察机关监督、调查、处置等权力,以确保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 审判机关即人民法院,它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负责审理民事、刑事、行政案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规定了人民法院的组织和职权,保障司法公正和公民的合法权益。 检察机关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人民检察院通过行使检察权,追诉犯罪,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秩序,维护个人和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保障法律正确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明确了检察机关的各项职责和权力。 军事机关主要负责国家的国防事务和军队建设,维护国家的主权、安全和领土完整。相关法律对军事机关的职权和职责也有相应规定。总之,各个国家机关的权利和职责都是由法律明确规定的,它们相互配合、相互制约,共同保障国家的正常运转和人民的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