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取保候审认罪认罚最好不要签吗?


在重庆取保候审期间面临是否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不能一概而论地说最好不要签,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首先,来了解一下什么是认罪认罚具结书。简单来说,就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认可控方指控的犯罪事实,自愿表示认罪和愿意接受处罚而签署的文件。一旦签署,就相当于你单方面声明认可了指控的犯罪事实,其效果和之前做的供述笔录差不多。 从好处方面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人民检察院应当就主刑、附加刑、是否适用缓刑等提出量刑建议,并且认罪认罚符合缓刑适用条件的,可以判处缓刑。也就是说,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后,在量刑上是有可能获得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等从宽处理的机会的。 然而,也存在一些需要谨慎考虑的情况。虽然从形式上,《认罪认罚具结书》是在律师在场情况下签署,充分告知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相关利害关系,体现自愿性和真实性,但也不能完全排除有“违心”签署的情况。而且,如果后来又反悔,虽然反悔的《认罪认罚具结书》可作为曾作有罪供述的证据,但仍需结合其他证据综合判断。另外,如果嫌疑人可能不构成犯罪,签了之后律师就不好做无罪辩护了。 在审判阶段,审判长仍会审查认罪认罚的自愿性和认罪认罚具结书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比如会审查被告人是否知悉其享有的诉讼权利和认罪认罚的法律规定;是否具备普通人的正常认知能力;对指控的犯罪事实、罪名和量刑建议有无异议,“认罪”“认罚”是否其真实自愿意思;以及基础事实(或者在案证据)审查等。 总之,在面临是否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时,建议一定要和律师进行充分的面谈协商,律师会根据具体案件情况,包括证据是否充分、罪名轻重、可能面临的刑罚等多方面因素,给出专业的意见,再决定是否签署。 相关概念: 认罪认罚具结书: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认可控方指控犯罪事实,自愿认罪并接受处罚而签署的文件。 知悉性审查:审查核实被告人是否清楚自己享有的诉讼权利和认罪认罚相关法律规定。 证据裁判原则:不论被告人是否认罪,作出有罪判决都要依据证据来判断 。





